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电厂#1机组C级检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1机组汽轮机为汽轮机设备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空冷汽轮机,型号为:NZK660-24.2/566/566;型式为: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为型号QFSN—660—2—22,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厂生产的全封闭、自通风、强制润滑、水/氢/氢冷却、柱型转子同步交流发电机、锅炉为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全钢构架、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主变压器为 主变型号SFP10—780000/330,由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厂生产的三相一体、强油风冷电力变压器;
2019年12月完成机组A级检修,2020年未安排等级检修,根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17和检修管理规定,计划开展C级检修,本次检修以锅炉防磨防爆检查消缺为主线,重点进行设备检查、消缺,并配套实施电除尘大修、电除尘输灰系统改造及制粉系统相关技术改造。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2招标范围:#1机组C级检修技术文件所列锅炉、汽机、电气一次、脱硫除灰设备检修及脚手架搭拆、保温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2.1.3项目实施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鸳鸯湖电厂。
2.1.4计划工期: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电网公司批准的设备停运时间确定),投标方承担的全部检修工作必须在招标方通知开工日后的25天内完成,不能影响招标方的检修后总启动的各项工作,计划第28天并网。
总工期:2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9月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C级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检修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1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