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中国邮政集团 湛江市 海棠营业部商业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审批,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应商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作业需求,合理配置能力资源(包括人员、车辆、场地、其它生产工具等),为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和服务质量要求范围内,以规范的操作流程,安全、准确、完好、及时完成邮政快递包裹类邮件的代投服务,招标预算见下表。
2.2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GZJJ-CG-202118
2.5服务质量要求:快递包裹邮件全月及时妥投率>97%(高于97%)视为达标。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7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量预算(万件) |
采购费用预算(万元)不含税 |
采购家数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 湛江市 海棠营业部商业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
242.4 |
334.5 |
1家供应商 |
|
合计 |
242.4 |
334.5 |
1家供应商 |
备注:本项目为采购人预测需求,双方结算以招标人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服务为准。供应商须知晓本项目采购标的并非确定发生,因此本采购内容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需求承诺,如采购人在有效期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报价人未三证合一,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3.3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对应方块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前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投标报名表。
3.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提供自有生产场地(包括:租赁等),且自有生产场地面积达到100(含)平以上的承诺函(如中标,合作过程中如无能力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生产场地且面积达到100(含)平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申请声明、投标报名表。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12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4日14:00~14:30
5.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4:30
5.3投标
8.
8.1
电子
8.2招标人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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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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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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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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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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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