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珠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1-02739
项目编号:202105007207017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珠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 2019 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单位提供)。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分工及主体单位。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可参考格式16)。
(登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海珠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00,000.00
7,80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广州群生
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