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营销计量装置急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1年营销计量装置急修项目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澄迈、万宁、乐东、东方、陵水、屯昌、临高、昌江、定安、琼中、白沙、保亭、五指山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详见2.10标段划分。
2.4施工招标范围:解决计量装置与客户红线之间的表后线故障抢修;将低压户表迁移至红线时所开展的安装工作(对客户有诉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优先处理);更换老旧破损表箱、故障公变关口计量装置;更换专变客户10kV高压互感器等。
2.5承包方式: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即项目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按照《关于明确海南2021年电网工程甲供物资范围的通知》中的“营销项目甲供物资目录(2021年)”执行,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符合“施工招标范围”内的营销项目的施工任务由中标单位负责。
2.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只设1个中标人。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澄迈、万宁、乐东、东方、陵水、屯昌、临高、昌江、定安、琼中、白沙、保亭、五指山 | 1 | 2021年营销计量装置急修项目 | 640 | / | 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 | 5 |
合计 | 640 |
注:
(1)有效报价: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采用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
(3)合同签订和结算方式
①框架协议签订:建设单位按照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
②合同签订:建设单位按项目下达的计划金额×(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③合同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系数)。
④结算取费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并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海南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取费调整指导意见(2020年版)》中的相关定额标准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2018年以来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复印件)。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5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
6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截止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
7 |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8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9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4. 招标文件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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