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怀集 生产综合楼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庆怀集 生产综合楼项目监理已由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文号2020-441224-44-03-053749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肇庆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主要包括新建带一层地下室的综合楼一栋、门卫室、配电房、场地平整、挡土墙、场地道路及铺装、围墙等。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48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31 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最高限价金额 (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标段1 | 131.21 | 1 | 肇庆怀集 生产综合楼项目监理 | 500 | 1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无要求。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无要求。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要求。
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无要求。
3.8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已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统一平台()自行下载(如多标段,需按标段递交));2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含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见“2.6标的物清单”,售后不退。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 / 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