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劳务派遣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 新泰市新汶市
2.2 工期:合同时间2年,计划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3 招标规模: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劳务派遣项目
2.4 招标范围:为众泰电厂用工岗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其依法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管理,负责劳动者参加(或终止)各项社会保险等事务的管理。配合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等。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 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01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