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矿井副井场区排洪管道水损修复工程,招标人为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矿井副井场区排洪管道水损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要根据设计图纸和会议纪要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工程内容:安装DN1000㎜的螺旋焊接钢管排洪管道2000m,直径Φ1500㎜混凝土消能井30座;直径Φ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4座(02S515 P33)及以上工程的地基处理、施工完成后对耕地及林地的原貌恢复等内容。
2.4工期: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外)。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管网类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且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提供在本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5日9:00起至2021年6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