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及消防车辆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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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3日 22:2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01.96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文件时,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进行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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