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城发公路工程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776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鹤壁城发公路工程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1.1响应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级及以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级及以上。
1.2拟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4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30日18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基础〔2016〕1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设计〔2017〕255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鹤壁市交通运输局以鹤交〔2019〕43号批准。鹤壁城发公路工程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鹤壁城发公路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为 ,现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776002 3、项目概况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鹤壁市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连接线(Z001)南水北调西侧(起点桩号K1+465),路线沿现状道路自南向北,经刘庄、辛村,在庞村以西淇河湿地公园附近设庞村互通,之后沿线跨越淇河,经马圪垱村、朱家、王滩,在许沟村南再次跨越淇河,经后沟、西柴厂、上庄、上峪乡,至同力水泥厂以南路线与牟山大道平面交叉处到达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18+198),路线全长16.719公里。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底完工通车。 主要工程量:挖方60.45万立方米,填方39.77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447.5千平方米,设大桥4座、中桥1座、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4座、天桥4座、涵洞67道、通道4道、养护工区1处。 项目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35.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起止桩号 里程 主要工作内容 标段一:水保 验收 APX225SBYS K1+468~K18+198 16.719KM (1)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其他有关批复文件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完善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调查及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编,提交各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3)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等); (4)协助发包人进行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5)协助本项目监理人完成水土保持监理资料; (6)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配合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各项技术资料,配合采购人取得水土保持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 (7)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完成备案公示等工作,在采购人组织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标段二:环保 验收 APX225HBYS K1+468~K18+198 16.719KM (1)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鹤壁市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鹤环审〔2016〕5号)以及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环境监测等工作。 (2)完善施工期工程环境监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振动、水环境、空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 (3)根据环境调查监测资料编制施工期环境调查监测报告; (4)监测工作及所提交的资料、报告等,应包含本项目环保验收顺利完成所需的一切内容; (5)协助本项目监理人完成监理资料; (6)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支持,编写生态环境调查报告、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组织验收会议、完成备案公示等工作,在采购人组织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完成项目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以国家最新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通过水保、环保验收。 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资料编制,组织相关专家完成验收工作。 标段一:水保验收标 1.1响应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级及以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级及以上。 1.2拟派
1.3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公路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5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中标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7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标段二:环保验收标 2.1响应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附表包含环境标准的噪声、振动、水环境、空气环境)。 2.2拟派
2.3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批复文件时间或备案文件时间或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显示的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生产建设项目环保专项验收业绩。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5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中标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2.7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 付款形式:响应人基本帐户电汇 单位
银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