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 采购园区办证服务厅和会展中心装饰材料、设备等包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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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 | ||
行政区域 | 阳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 20:4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617.020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7.020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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