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RCO催化剂采购计划(8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RCO催化剂采购计划(8月),招标人为榆林化工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RCO催化剂采购计划(8月),招标人为榆林化工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物料描述
数量
备注
1
RCO催化剂
环保催化剂\RCO催化剂\高压聚乙烯装置
1.5吨
1、供货数量:为整套装填体积,原装填体积约为1.18m3,催化剂单块参考规格为150*150*50mm(1040块),试块规格为150*150*100(4块);最终装填体积需投标方依据与招标方针对RCO催化剂技术交流情况,结合目前装置运行工况及投标方前期调研尺寸,并结合生产厂家技术特点和要求,核算并调整催化剂规格以满足招标方性能要求和安装要求。
2、1.5吨为招标方预估数量,实际供货量需满足招标方装填要求。
3、如最终供货量≥1.5吨,按照1.5吨结算;如最终供货量<1.5吨,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2其他:(1)计划交货期: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备注 |
1 |
RCO催化剂 |
环保催化剂\RCO催化剂\高压聚乙烯装置 |
1.5吨 |
1、供货数量:为整套装填体积,原装填体积约为1.18m3,催化剂单块参考规格为150*150*50mm(1040块),试块规格为150*150*100(4块);最终装填体积需投标方依据与招标方针对RCO催化剂技术交流情况,结合目前装置运行工况及投标方前期调研尺寸,并结合生产厂家技术特点和要求,核算并调整催化剂规格以满足招标方性能要求和安装要求。 2、1.5吨为招标方预估数量,实际供货量需满足招标方装填要求。 3、如最终供货量≥1.5吨,按照1.5吨结算;如最终供货量<1.5吨,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
2.2其他:(1)计划交货期: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国内至少具有在聚烯烃或石油化工行业尾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的使用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3.5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体现使用单位名称、装置规模、投用时间、尾气处理催化剂在使用期间尾气排放值能够满足非甲烷总烃<80mg/Nm3、氮氧化物<70mg/Nm3、烟尘<30mg/Nm3的指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5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国内至少具有在聚烯烃或石油化工行业尾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的使用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3.5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体现使用单位名称、装置规模、投用时间、尾气处理催化剂在使用期间尾气排放值能够满足非甲烷总烃<80mg/Nm3、氮氧化物<70mg/Nm3、烟尘<30mg/Nm3的指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5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5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2 16:3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5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