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EPC) 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原海北化工厂厂区南侧约580米(距海晏县城6公里)。
(2)招标内容:围绕渣场建设阻水帷幕,切断渣场土壤、地下水中六价铬向下游迁移的途径,且帷幕渗透系数需达到10 -6-10 -7 cm/s,帷幕长度640米左右。并对渣场进行平面防渗膜铺设,阻止因大气降水、地表水淋溶渣场污染土壤而导致渣场内地下水的污染,使渣场地表垂向渗透系数小10-7cm/s,平面阻隔面积约20000㎡。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EPC)
合同估算价:3711.95万元
服务期(工期):422日历天(2022年9月底必须完工)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完成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的EPC总承包建设。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2018年07月至今须具有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修复或风险管控项目业绩。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说明:依据《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5日00:00时至2021年06月29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