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天镇天台山9.8万千瓦风电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9.8万千瓦风电项目。
范围: 天镇天台山9.8万千瓦风电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箱变区域平台及边坡区域治理;升压站区域治理;进场道路、进站道路、检修道路、集电线路两侧区域及边坡区域,并满足公司及当地政府部门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以清单内容为准。
计划工期:134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植被恢复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道路边坡或平台绿化),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9时起至2021年7月4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