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区工人文化宫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渌发改审[2021]9号,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幼儿园3800㎡、文化宫及文明实践中心2200㎡、架空停车建筑1500㎡;地下设备用房300㎡,机动车停车位38个(含架空停车位25个)。项目总投资4970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可由设计
3.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必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联 系 人:李工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
3.6 本招标项目接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7.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