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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公司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
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SDJL021135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

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拟租赁大巴车(含司机)用于霞浦项监部员工往返办公、住宿及其管理的施工现场之间以及其他零星用车,提供地面交通服务,以保障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通勤班车行车路线单程路途大约25公里。

计划从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租赁1辆大巴车,实际用车数量及类型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时间暂定30个台班/月,据实结算费用。

服务方所提供车辆必须是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所有权为他人的车辆。不得转、分包第三方,禁止使用长途班线营运车辆。

2.5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及周边。

2.6 服务期限

30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报价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要求,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租赁服务合法合规。车龄(从车辆首次上牌开始计算)不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得超过3万公里,禁止使用长途班线营运车辆。所提供车辆必须是服务方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所有权为他人的车辆。不得转、分包第三方(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除外)。所派司机必须持有A1驾照,接受过交通安全专门培训,身体健康,5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保险单及保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实际车辆座位数、每座100万元及以上投保、承运人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5)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2020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建 霞浦项监部新增通勤车辆租赁项目(第二辆通勤车)(二次招标)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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