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铁岭宝力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能源工程建设(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5kV储能设备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铁岭昌图县
2.2 规模: 150MW
2.3 建设工期:9个月
2.4 标段划分: 1
2.5 招标采购范围:7.5MW/7.5MWh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集装箱内部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
2.6 交货地点: 辽宁铁岭宝力风电场
2.7 交货期: 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有不少于30MW的储能系统相关供货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2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EMS、PCS、电池、预制舱)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其中EMS、PCS系统需具有CNAS、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2)投标人应为EMS、PCS储能变流系统的生产厂家。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9:00起至2021年7月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