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消防保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济宁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黄屯镇;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消防保卫服务项目。招标范围为 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厂区布置图(含临时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四个进出口(主大门、西南门、东北门、翻车机警卫室)、临建办公楼区域以及除各施工单位自身应负责的范围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电子监控管理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其中,安保服务与专职消防员服务合同分开签订。
服务周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类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30日9:00起至2021年7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