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专职消防队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专职消防队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401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能源项目2×600MW发电机组工程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由国家发改委通过招标人式确定的重要电源项目。一期2×600MW机组分别于2010年11月20日和10月1日投产,机组燃用宝日希勒褐煤,距离煤矿2.4KM。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要求配备20名男性有消防经验组成的专职消防队,负责内蒙呼贝公司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36个月)全厂专职消防队外委服务,负责整个厂区的消防隐患排查、动火监护、灭火救援、消防培训、应急演练、常规移动式灭火器材的检查等服务工作,并接的整体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过程、厂区通道、水源设施、消防装备器材情况,重点消防部位及火灾特点;根据重点消防部位的不同特点,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并进行实地演习,负责参与、指导消防预案演练。
(2) 定期检查呼贝公司生产及工作中存在的消防险情、隐患。
(3) 大型活动或工作中的重要工序需消防车辆、人员到场执勤。
(4) 负责动火、危险化学品接卸项目现场监护指导,保证在发生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处理。
(5) 负责机组检修项目现场动火监护,保证在发生火险时能够迅速处理。
(6) 负责配合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及核定火灾损失。
(7) 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和消防部队及招标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搞好执勤备战、业务实操训练、日常管理及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实战水平,保持良好备战状态,确保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任务。
(8) 保证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并用于消防训练和电厂消防,特殊情况下(外出灭火抢险救援)应经招标方同意。
(9) 厂区内需要的其他需消防防护服务及消防事故紧急救援工作。
(10) 对招标方指定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定期试验及更换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11) 负责参与、指导部门、班组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并开展消防知识培训。
(12) 按照招标方星级班组建设管理标准完成消防队班组各项管理工作。
(13) 招标方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2.1.4人员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签订合同时提供):
(1) 根据《消防法》及单位规定设置,要求配备20名男性有消防经验组成的专职消防队,其中队长1人(兼职安全员),班长2人、消防车驾驶员兼战斗员3人、战斗员14人(通讯员、消防巡查人员),专职消防队所有队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 消防队人员稳定,队长应由部队退役士官担任,能胜任灭火指挥和队伍管理;同时具有大型企业消防队队长3年以上任职经历,须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 班长具有大型企业消防队3年以上班长任职经历的人担任,能胜任灭火指挥和队伍管理,须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4) 专职消防车司机应持B级及以上驾驶证不少于3人,驾龄在6年以上,必须持有专业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5) 专职消防队14名战斗员中,至少6名战斗员须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职业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如无上述证件战斗员,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至少3名战斗员完成取证工作,合同签订后2年内至少6名战斗员完成取证工作)。在此期间,无上述取证人员必须持有专业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且至少6名战斗员在专职消防队服务不少于2年资质。
(6) 合同期内,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机构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培训取证的通知后,投标方有义务在当年按照规定的人数完成战斗员培训取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职业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工作,并且自行负责全部培训及取证费用。
(7) 专职消防队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者,无其它隐性疾病、无纹身,体能上能满足战斗要求,若不满足要求,立即清退。
(8) 专职消防队队员学历均为初中及以上。
(9) 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并能做到吃苦耐劳,刻苦钻研消防技术,提高消防战斗能力。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项目计划服务期:2021年08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服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消防维护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