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3、4号圆形煤场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3、4号圆形煤场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396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对宁海电厂二期3、4号圆形料场进行煤场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级改造。主要包括:在3、4号圆形煤场内开展煤场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技术研究,实现煤场设备无人值守、自动控制、自动盘煤,路径寻优、智能堆放、进行卸储运各环节大数据处理,为机组提供最优化的煤质供应。解决煤场生产管理与堆取作业控制核心业务需求,解决发电厂配煤掺烧需要实现精准配煤问题。实现煤场进、耗、存数据信息化管理,减少工作人员数量,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增加电厂经济效益。在安全生产基础上实现高效、经济、可靠的无人化自动堆存与自动取料及输送。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设备到货,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调试结束1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电厂或者港口码头散料料场基于三维激光建模的堆取料机智能化改造(无人值守)项目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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