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北公司青山热电、长源电力长源一发锅炉脱硝用尿素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015,招标人为 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硝用尿素采购,计划供货周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具体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预估用量2700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 |
物资名称 |
总量(暂估) |
规格要求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01 |
长源电力长源一发尿素 |
900吨 |
总氮(N)(以干基计)≥46.4% 50kg/袋 粒度D0.85-2.8mm≥93%(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并首次供货日起1年内,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保证在买方提出物资需求的12小时内将相关物资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及堆垛。 |
合同签订并首次供货之日起1年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002 |
湖北公司青山热电尿素 |
1800吨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尿素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包含供货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或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