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热电林都、林业水源井检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伊春热电林都、林业水源井检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伊春热电林都、林业水源井检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伊春热电林都、林业水源井检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4工期: 计划工期20天(本项目须在机组检修期进行,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1)根据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其他规范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23-2008。
2.6承包方式:包工、包工器具、包消耗性材料。(注:消耗性材料包括施工用普通焊条、氧气、乙炔、擦机布、松动剂、切片磨片、工程器械等。)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电厂类似施工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08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标书金额: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