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项目代码:2103-440100-04-01-283215 2.1.3、工程建设 2.1.4、项目拟建设总规模为76500吨/年,其中回转窑焚烧处理20000吨/年、油泥资源化利用30000吨/年、废旧包装桶清洗10000吨/年、物化处理10000吨/年、安全填埋6000吨/年、废灯管收集200吨/年、废电池收集300吨/年。 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100t/d,系统应能连续稳定运行3600小时,并具有70-120%负荷连续稳定运行的能力。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采购设备名称、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设备 1 8000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3、交货 2.2.4、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设备(单套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不低于100t/d,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回转窑焚烧及烟气处理系统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能体现上述项目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署页等);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 3.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1.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1年7月21日9时45分至7月21日10时0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0时00分至2021年7月21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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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