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53F00621001287
1.项目基本情况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云南受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
2.2项目编号:E53F00621001287 2.3招标范围: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在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地界范围内西南角的规划坡地缺口建设长约80m,坡脚与坡顶约8至12m的挡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项目实施 2.5项目完成时间: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7拦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对应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附相关说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下同)具备1个以上(含1个) (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贰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与云南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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