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硬梁包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办能源[2016]65号文《关于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四川 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硬梁包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境内的大渡河干流上,为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最新规划28级方案的第14级电站,上游为泸定水电站,下游梯级衔接大岗山水电站。
硬梁包水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处流域面积5951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897m3/s,水库正常蓄水位1246m,相应库容2075.4万m3,调节库容826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
电站总装机容量111.6万kW,与上游双江口水库联合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1.42亿kW·h,枯水期电量10.66亿kW·h,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24.7万kW。电站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参与川电外送。
硬梁包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二等大(2)型,采用混凝土闸和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系统+地下厂房的枢纽总布置方案。闸址处安装3.6万kW生态机组,以满足134.7m3/s的最小生态流量下泄要求。主电站额定引用流量1261.2m3/s,通过2条长约14.4km引水隧洞在下游花石包地下厂房安装4台27万kW机组发电。
2.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工程范围
大电站安装项目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4台套单机额定功率275.5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套单机额定容量300MVA的全空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套机组的调速系统、4台套机组的励磁系统;油、气、水系统及监视测量等系统;2台套主厂房400t/100t/16t单小车桥机、1台套GIS室桥机及各部位电动葫芦;4套发电电压设备、3台300MVA及1台350MVA的 500kV三绕组变压器、550kV与126kV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500kV与110kV出线场设备;500kV和110kV挤包绝缘干式电缆及附件,地面副厂房内的电气设备及柴油机房等;离相封闭母线;发电机断路器成套装置(GCB)、电气制动装置;厂用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通风采暖系统及其监控系统、照明及接地等公用系统;消防系统埋件;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级设备、现地控制设备等;电站发变组、开关站、线路继电保护系统;电站发变组及开关站故障录波系统;电站发变组、GIS等主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电站安全自动装置、行波测距装置、及PMU等系统;电站电能量计量系统及调度数据专网设备;机组及公用辅机控制系统;厂用电保护及备自投系统;所有坝区设备的远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埋件、门禁系统埋件;二次等电位网;全厂的光纤熔接工作;电缆架、电缆、电缆埋管等。
生态电站安装项目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1台套单机额定功率36.93MW的立轴轴流转桨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1台套单机额定容量40MVA的全空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1台套机组的调速系统、1台套机组的励磁系统;油、气、水系统及监视测量等系统;1台套主厂房250t/50t/10t单小车桥机、1台套GIS室桥机及各部位电动葫芦;1套发电电压设备、1台40MVA的 110kV三绕组变压器、126kV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110kV出线场设备,地面副厂房内的电气设备及柴油机房等;厂用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通风采暖系统及其监控系统、照明及接地等公用系统;消防系统埋件;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级设备、现地控制设备等;电站发变组、开关站、线路及线路保护系统;电站发变组及开关站故障录波系统;电站发变组、GIS等主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电站安全自动装置及PMU等系统;电站电能量计量系统及调度数据专网设备;机组及公用辅机控制系统;厂用电保护及备自投系统;所有坝区设备的远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埋件、门禁系统埋件;二次等电位网;全厂的光纤熔接工作;电缆架、电缆、电缆埋管等。
(2)临时工程:本招标文件中的“临时工程”是指承包人为完成以上合同规定的安装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包括:施工交通、供电、供水、供风、照明、通讯、通风、排烟、排水、卫生、围栏、防汛、环保等工程;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临时堆放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以及为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
2.3.2工作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工作内容包括:
(1) 承包人应负责安装的工程设备的提货(接收)、仓储、装卸、转运和工程验收,移交前的保管、保养、运行(亦含临时动用)、维护、缺陷处理,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出厂验收、现场检查/检验及验收、设计联络,负责完成永久工程设备及系统的组装(不含定转子及本电站金属结构设备)、吊运、安装、防腐、涂装、标注、试验、调试、试运行、电站接入系统调试及考核试运行的组织和配合、机电设备维护等,承担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自购材料的采购订货,以及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它一切工作和责任。
(2)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并应按合同规定提交设备检验证书、安装记录、测试和试验报告、完工验收文件和图纸等,完成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接受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制造商代表的技术指导,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督。
(3) 负责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临时工程的设计、新建(或安装)、维护、移交及拆除和清理。
(4) 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2.4 建设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起点,计划于2021年10月16日进场,要求202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机组投运。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一级承装、一级承试;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水电站且单机容量300 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投产业绩。需提供投产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1)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3)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累计有不少于5年作为项目(副)经理的施工经历和业绩,且近10年(指2011年1月1日以来,下同)至少担任过1个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水电站机电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