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项目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
2.2 规模:在2号首站一期工程基础上向南侧扩建,土建及公用部分按照700万平方米建设,设备按照400万平方米实施;三期#6机组连通管供热改造,从中低压连通管引出DN1400抽汽供热管道,将蒸汽引至1号供热首站,并配套增设疏水回收系统。
2.3 建设工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汽换热器(2台)、乏汽换热器(1台)
2.6 交货地点: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台汽水换热器(每台换热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合同时间、换热面积等)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