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拟收购新能源项目技术尽调服务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拟收购新能源项目技术尽调服务集中采购已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重庆 (以下简称“ ”)发展需要,拟选择2家公司为 2021~2022年(具体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拟收购新能源项目的技术尽调服务公司;2021~2022年(具体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拟收购的新能源项目(主要为光伏、风电项目)约为26个左右。
2.2 招标工作内容
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重庆 和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 2021年拟收购光伏发电项目、风电项目开展技术尽职调查服务,通过对目标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调查、检测和分析,充分评估目标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揭露目标项目存在的质量风险,工作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项目工作内容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基本情况 | 包含不限于电站位置、规模、建设型式、并网方式、建设主体及参建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及情况、发电量、限电情况等内容的基本情况概述。 | ||
2 | 资料完整性检查 | 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可研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地勘报告、 图纸)、设备资料(设备技术协议、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到货验收报告、图纸)、项目建设期资料(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过程资料等)、电网验收资料等。 | ||
3 | 一致性评估 | 设备一致性 | 根据设计文件检查主要设备及部件类型、规格参数、认证信息、数量及其他是否与设计文件要求一致;主要设备选型是否合适。 | |
施工一致性 | 检查设计文件及施工匹配情况:通过对电站现场土建、结构及电气的施工建设质量情况检查结合施工过程档案资料,了解项目建设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屋顶光伏项目应检查彩钢瓦屋顶的腐蚀情况,屋顶会不会漏水、彩钢瓦屋顶是否塌陷,是否预留运维通道和护栏,是否针对屋顶承载力不足处进行加固或隔离防止运维人员意外掉落等。) | |||
4 | 界址复核 | 对项目建设边界进行复核,评估实际建设范围是否超出批复用地界线。 | ||
5 | 项目容量核查 | 确定项目实际装机容量及容配比,并分析是否合理。 | ||
6 | 设计评估 | 评价设计方案合理性,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有无设计缺陷等。(包含不限于光伏组件、组串、阵列设计 光伏逆变器选型及DC、AC选择比、电线电缆选型、汇流箱选型、光伏组件支架选型、过压保护、过流保护及其他相关保护功能、有关的安全与技术标准的符合性、防雷与接地设计、支架设计承载能力复核(屋面光伏应评估支架连接方式是否稳定,支架强度,支架安装是否破坏屋面本身结构或防水。材质,有无腐蚀生锈现象,基础形式以及支架固定方式。)等。 | ||
7 | 电站系统效率(PR) | 现场检测不低于7天。 | ||
8 | 组件外观检查 | 检查组件外观,评价组件是否存在严重缺陷。 | ||
9 | 组件EL测试 | 现场抽测 EL,判断缺陷的类型及缺陷比例的原因以及影响 | ||
10 | 组件红外IR | 现场检测组件红外热斑情况。 | ||
11 | 组串I-V测试 | 评估功率及串并联不匹配性 | ||
12 | 汇流箱电压一致性、电流一致性 | 测量各组串开路电压、短路电流情况 | ||
13 | 汇流箱红外 | 汇流箱的热成像检查 | ||
14 | 逆变器性能测试 | 转换效率 | ||
15 | 电能质量 | |||
16 | 电站监控系统功能检查 | 电站监控系统功能配置,功能完整性,工作状态,通讯稳定性。 | ||
17 | 光伏组件接地连续性检查 | 抽查电站现场的各主要设备接地连续性是否满足要求; | ||
18 | 支架检查 | 支架壁厚、尺寸、锌层厚度、防腐措施等是否满足要求。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倾斜角度偏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19 | 屋面承载力复核及屋面汇流箱、逆变器安装情况 | 依据建筑物设计文件等复核屋面载荷是否满足要求,评估光伏阵列载荷安全性;汇流箱屋顶安装是否牢固、安装角度和方式(立式或卧式)是否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产品IP等级是否满足安装场所要求。 | ||
20 | 光资源评估及发电量分析 | 光资源评估及发电量分析 | ||
实验室测试项目 | ||||
21 | UV序列测试 | |||
22 | 功率测试 | |||
23 | PID | |||
24 | 湿冻试验 | |||
25 | 湿热试验 | |||
26 | TC200 |
风电项目工作内容表
序号 | 内容 | 工作内容 |
1 | 风电场基本情况 | 包含但不限于电站位置、规模、并网方式、建设主体及参建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等内容的基本情况描述 |
2 | 资料完整性检查 | 检查资料是否齐备,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文件(可研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地勘报告、图纸)、电气设备资料(设备技术协议、试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到货验收报告、图纸)、项目建设期资料(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过程资料等)、电网验收资料等 |
3 | 项目设计评价及一致性评估 | |
3.1 | 项目设计评价 | 核查电站系统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
3.2 | 项目土建、电气及消防检查 | 核查电站土建、电气系统及消防工程是否存在问题 |
3.3 | 项目设计及实际一致性评估 | 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对风电项目土建、电气及消防工程的设计与实际一致性进行系统评估 |
4 | 风电场机位点坐标一致性审查 | 通过现场测量,核查风电场机位点坐标一致性 |
5 | 设备检测 | |
5.1 | 传动链振动检测 | 对风电机组在实际运行中传动系统的动力学特性进行测试,获得主要机械部件的振动响应数据 |
5.2 | 齿轮箱内窥镜检查 | 采用内窥镜检测设备,检查齿轮箱内部是否存在断齿、点蚀或胶合等情况 |
5.3 | 齿轮箱润油液检查 | 根据油品本身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和变化,鉴别油品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
5.4 | 叶片检测(目视) | 采用高倍望远镜对风机叶片外观进行详细检查 |
5.5 | 主变压器油样检测 | 内容包括色谱分析、击穿电压等 |
5.6 | 箱变油样检测 | 内容包括色谱分析、击穿电压等 |
5.7 | 防雷接地检测 | 风机基础接地电阻检测 |
5.8 | 塔筒垂直度检测 | 检查塔筒垂直度、倾斜距离及倾斜角度,并判断倾斜程度是否合理 |
5.9 | 电控系统安全功能测试 | 安全链级别的停机保护功能现场测试,检查控制和安全链功能是否可以正常动作;主要包含:振动安全链、急停按钮功能、机组所有停机方式(如正常停机、快速停机、紧急停机等)试验、单个气动刹车失效、自动运行试验、机组启动、电网故障或脱载、偏航系统激活、扭缆保护激活、转速调节,桨距调节及功率调节试验、手动模式测试 |
5.10 | 风机基础外观检查 | 核查风机基础外观是否出现裂纹、沉降或蜂窝麻面风情况 |
5.11 |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及评估(单次) | 对基础沉降进行观测,并结合以往监测数据,评估基础沉降情况 |
5.13 | 风机基础强度检查(同养试块) | 混凝土试块脱模后放置在风机基础周围,进行同温度、同湿度环境的相同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的试件。 |
5.14 | 风机基础强度检查(回弹仪) | 当现场未保存同养试块,或试块失效时,则采用回弹仪方法进行基础强度检查 |
6 | 风力发电机组评价 | |
6.1 | 风电机组设计与实际一致性评估 | 核查设计情况,排查遗留问题,并将设计情况与实际机组进行一致性比对 |
6.2 | 风电机组型式认证情况一致性评估 | 核查型式认证的情况,排查遗留问题,并将其与实际机组进行一致性比对 |
6.3 | 关键部件认证情况评估 | 核查如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及变流器等关键部件的认证情况 |
7 | 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状态评估 | |
7.1 | 分系统/部件检查 | 常规检查包含对:机组整体、轮毂、主轴、变桨系统、导流罩和机舱罩、机舱、齿轮箱、发电机、偏航系统、主机架、机舱内电气柜、碳刷滑环室、高速联轴器、机械制动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塔架、底部控制柜、变压器、 |
7.2 | 风机可利用率评估 | 根据SCADA系统记录的机组发电、故障、维护时间及功率因素等数据,对机组进行工作状态分析 |
7.3 | 招投标合同评价(功率曲线与可利用率) | 从合同角度,评价可利用率条款的完整性、合理性,并从合同角度,评价功率曲线条款的要求及数据来源、考核方式及卡和指标的合理性 |
7.4 | SCADA数据数据分析(包含振动) | 根据现场机组的SCADA振动数据,判断机组是否存在异常运行状态 |
8 | 整场机组适应性评估 | |
8.1 | 特定场址适应性评估 | 核查机组在认证证书中的设计等级参数,基于风资源情况核算现场各机位环境条件,将设计参数与现场机位环境条件参数进行比对,判断前者是否能覆盖后者,以评估机组在特定场址环境条件下的安全性 |
9 | 风资源评估与发电量分析 | |
9.1 | 风资源评估 | |
9.2 | 发电量分析 |
2.3服务周期
本次集中采购的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投标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验室要求:所使用组件检测实验室应为CNAS认可的权威实验室或具有CBTL实验室资质,并具有CMA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0项及以上新能源领域(包括风力发电或光伏发电)技术尽职调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有效证明);
(4)
(5)财务要求:2019~2020年财务均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07月02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08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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