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四期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四期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两台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烟气脱硝系统,采用液氨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2021年下半年液氨预估数量800吨,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本次液氨采购实施公开招标,期限153天。
2.1.3交货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08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氨站。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和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