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燃料管控系统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南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燃料管控系统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平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输煤岛燃料(入厂煤)智能管控系统PC供货和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火车车号识别系统2套,入厂煤采样装置2套,入炉煤采样装置2套,电子皮带秤2套(含循环链码动态模拟实物校验装置),采制连接装置1套,全自动制样机1套,在线全水自动测试装置1套,人工制样设备1套,除尘系统1套,气动传输装置1套,智能存查样系统1套,入厂煤标准化验室设备一套,全自动化验系统1套,数字视频远程监控系统1套,门禁系统1套,煤样管理系统1套,燃料信息系统1套。还包括所有供货设备以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培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管控系统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承接至少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燃煤电厂燃料智能化验收项目(新建或改造工程)总承包或PC项目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 5.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及以上责任。 (2)近一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7.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2 16:00到2021-07-12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2 16:00到2021-07-12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