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物资代保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角 一、招标条件 广东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物资代保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汕头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代保管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火电机组现场设备材料管理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主要设备材料保管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完成业绩。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1年(连续12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项目经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的委托书、业主盖章的项目经理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合同或移交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2 14:17到2021-07-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2 14:17到2021-07-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