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以礼河四级电站复建工程项目220KV电缆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以礼河四级电站复建工程项目220KV电缆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3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电设备采购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是电缆制造企业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其中电缆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投标人提供电缆制造企业在投标截止日期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复印件)。 6.若代理商投标,须取得电缆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7.电缆制造企业可以以自身名义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电缆制造企业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8.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所出具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及电缆终端的型式试验和预鉴定试验,且结论符合有关要求。 9.业绩要求:电缆制造企业近10年内(在投标截止日)成功设计、制造过电压等级≥220kV且单相截面≥500mm2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且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并已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上述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封面(若有)、合同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复印件及电缆可靠运行用户证明材料。若为代理商投标,供货业绩应为授权电缆厂家的产品业绩。 10.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20年)完整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2 14:02到2021-07-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2 14:02到2021-07-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