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热电厂水力输灰系统2号管更换项目输灰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招标条件 佳木斯热电厂水力输灰系统2号管更换项目输灰管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佳木斯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厂内三级灰渣泵站至厂外四级灰渣泵站区间7700延长米水力输灰系统2号管输灰管更换,恢复灰渣输送能力。现对佳木斯热电厂水力输灰系统2号管更换项目输灰管道采购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力输灰系统2号管更换项目输灰管道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生产制造商可以以自身名义或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制造商不得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代理商应具有所投材料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所投材料生产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管径φ426mm及以上且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贰佰万元的所投品牌无缝钢管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标的、联系方式、签字页等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30 09:00到2021-07-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30 09:00到2021-07-0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