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燃料入厂煤全自动采样计量一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燃料入厂煤全自动采样计量一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3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入厂煤全自动采样计量一体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资信等级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有本标的采购设备的成套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能力,并对主要设备拥有知识产权。须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能力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可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业绩要求:应具有300MW燃煤机组煤炭取样制样设备安装成功投用不少于3项同类业绩,3项业绩当前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至少有1项业绩已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近一年内(2020年6月-2021年6月)至少有一项销售合同业绩(在执行或已完成),提供合同复印件。现场应配置有相应业绩的专职安装、调试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业绩投标人所供成套设备应为投标人自主设计、制造。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0.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29 11:33到2021-07-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29 11:33到2021-07-0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