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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路面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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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
项目概况
辖的 南昌绕城高速乐温段段 ( G6001 ) 、福银高速温沙段 ( G70 ) 、济广高速鹰瑞北段 ( G35 ) 、抚吉高速抚吉段和金抚段 ( S46 ) 、南韶高速昌宁北段 ( G6011 )五条高速 公路 局部路面进行养护 维修和预防性养护工程 施工。主要是对路面出现的不同程度车辙、麻面、横缝、纵缝、龟裂、桥头跳车和局部沉陷等病害进行挖补 和 功能性罩面等处置。 本次招标范围为 南昌绕城高速乐温段段 ( G6001 ) 、福银高速温沙段 ( G70 ) 、济广高速鹰瑞北段 ( G35 ) 、抚吉高速抚吉段和金抚段 ( S46 ) 、南韶高速昌宁北段 ( G6011 )五条高速 公路 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 工程数量 等要求 详 见 下 表 :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5个月, 预计20 21 年 8 月开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保修期60个月。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 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录1、2、3、4、5,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不接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1 8 年 7 月 1 日至2021年 6 月 30 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7 、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最新 发布的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8 、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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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FZLM1-2021标和FZLM2-2021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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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 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需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FZLM1-2021标、FZLM2-2021标 其他 要求 |
无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四、评标委员会对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评分 标准 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 技术能力、履约信誉、 业绩 等因素进行评分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得分相同时,依次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 、 业绩 得分高者、技术能力 得分高者、 主要人员得分 高者 、履约信誉得分高者 排序 。
对排名在本章 第 3 .2. 4 项 规定的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 评标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特殊情况不足 3名的,按实际可推荐人数确定(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
当 评标价 相 等 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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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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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联系人:李工 手机:13632 332 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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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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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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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补遗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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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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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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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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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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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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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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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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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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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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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
未对招标文件的承诺函文字说明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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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 3. 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3. 9 评标结果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标报价 由 低 到 高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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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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