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麻城 |
湖北省麻城市岐亭镇 |
本期工程建设 2 台日处理能力为 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 配套 1 台 25MW 汽轮发电机组。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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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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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 |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 79435 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际招标人炉渣产生量为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不以承包人意愿而进行调整,招标方不对炉渣量作任何承诺)(包括:招标人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的炉渣销售、渣吊操作、电厂渣坑至处理地的运输及 100%综合利用处理,渣间区域及运输通道的保洁。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
3 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含投标人控股单位)近 3 年内至少有1 个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完整版合同扫描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明,并提供近期内最终产物监测报告。
2.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初步落实项目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地地点、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证明材料),提供自有不动产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框架协议等。或提交购买土地的承诺函,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或投标方有建成、在建的满足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炉渣处理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8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