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第一批)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第一批)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亲水大街以东区域部分原宁电投热负荷2020年划归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此区域换热站与周边热负荷同步建设。站内设备多为2000年前后产品,长年使用,部分仪表失灵;站内PLC控制系统因触摸屏、卡件故障已无法实现全部功能;变频器存在故障,循环泵、补水泵只能工频运行;电气控制柜内元器件安装间隙过小、接线端子老化、无法有效散热、元器件长时间高温运行;换热站无视频监控系统。换热站运行数据未上传至智能热网集中控制系统。换热站自动化水平低,部分元件损坏、测量设备配置不全,设备参数无法上传至集控中心,无法实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现对站内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换热站自动化水平。
2.1.2招标范围: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临湖左岸换热站、家园换热站等19座换热(暂定)。实施内容:
(1)新增视频监控系统;
(2)一次侧热表安装、调试;
(3)加装二次侧流量计;
(4)负责现场无法正常使用的热工、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拆除更换工作;
(5)完成PLC信号、视频监控信号至交换机间的信号传输工作;
(6)完成改造所需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总体工作。
2.2其他:总工期:总工期123天。计划2021年7月30日开始供货安装,全部到货不晚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竣工,质保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热系统改造(含控制系统部分)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同时每份合同提供任意一张结算发票。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9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