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个公司2021年风电机组备品备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4110,招标人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共有佳鑫、满井、永发三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81.5MW,机型为GE1.5sCWE及SL1500型,数量为321台,全部出质保。
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位于黄骅市以东的渤海滩涂上,黄骅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47MW,其中第一期工程装机33台,型号为华锐SL1500/77,单机容量1500kW,装机容量为49.5MW;第二期工程装机33台,型号为华锐SL1500/82,单机容量1500kW,装机容量为49.5MW,66台风电机组全部出质保。捷地减河项目装机24台,型号为东汽2000/108,单机容量2000kW,装机容量为48MW,24台风电机组未出质保。
(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在沽源县已建成恒泰、西营子两个风电场,共盘道沟、小二号、马神庙、西营子、黄花梁、坝缘六个项目,并网风电总容量346MW。恒泰风电场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金风电机组66台和1.25MW上海电气风电机组158台;西营子风电场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金风风力发电机组33台。其中,黄花梁项目39台1.25MW上海电气风电机组现已出质保期,金风82/1500型风机全部出质保。
(赤城)风电有限公司下辖冰峰、独石口两个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独石口镇,装机容量197.25MW,装机83台金风S48/750型风电机已出质保;33台金风82/1500型风机现已出质保,24台金风77/1500型风机未出质保。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3个包。
包1: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满井风电场GE1.5sCWE型风机,包含风速风向仪、同步开关、滑环转换器等通用备件的采购。
包2: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黄骅风电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风电场、永发风电场华锐SL1500型风机,包含UPS电源、主控制器、蓄电池等通用备件的采购。
包3: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恒泰风电场上海电气1250型风机;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恒泰风电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冰峰、独石口风电场金风750/1500风机,包含双联齿轮泵、放电电阻、晶闸管等通用备件的采购。
2.1.3供货周期:应根据招标人需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次交货,每单次交货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并于接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1.4交货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云州乡胡龙沟村冰峰风电场;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小厂镇 恒泰风电场;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脑包底村满井风电场;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炕塄乡永发风电场;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七甲乡七甲山 佳鑫风电场;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镇后唐堡村黄骅风电场。
2.1.5质保期要求: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后一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机备件销售合同业绩3份,且合同累计总金额大于300万元,合同内容为电气、机械、控制等配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盖公章),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至少提供一个采购范围内备件品牌的授权文件或战略合作协议。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授权文件或战略合作协议的可以不提供承诺函。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第3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