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项目储能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设备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场配套储能系统 |
ft东海阳市 |
充放电功率 15MW,储能系统容量 30MWh |
工期 40 天,计划于 2021 年7 月 25 日(暂定)开工,2021 年 9 月 5 日前投入运行。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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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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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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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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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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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场配套储能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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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配 |
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不含电池集装 箱、PCS 集装箱、升压变压器的采购及运输)、运输、储存、搬运、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调试、检测、试运行、 |
工期 40 天, 计划于2021 年 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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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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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储能系 |
与第三方设备厂家协调、项目整体验收 |
25 日(暂定)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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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设计与 |
(含国网验收)、接入生产信息管理平 |
开工,202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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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 |
台、技术和售后服务、一年工程质保期 |
9 月 5 日前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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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内售后服务等,即包括全部工作的“交 |
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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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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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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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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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配套储能系统设备 |
1、2.5MW 变流器升压集装箱系统 6 套, 总容量 15MW。 2、电池集装箱系统(磷酸铁锂电芯)12 套,电芯容量配置 30MWh 总容量。 |
东海阳市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交付至施工现场(含运输),调试时间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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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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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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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东半岛 |
(一)基本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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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3 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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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电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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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储能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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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设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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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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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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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电池储能或综合智慧能源的设计或总承包投产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投产证明等)。 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担任过 1 个综合智慧能源设计或 1 个综合智慧能源 EPC 总承包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证明材料。 |
2 |
ft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配套储能系统设备 |
(一)基本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质要求 1、储能系统集成商近 5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具备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业绩(含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调频系统等),且至少具备 2 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5MWh 储能项目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2、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 5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 标准的检测报告。 3、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 PCS 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权威机构出具符合 GB/T34120、 GB/T34133 的该型号 PCS 型式试验报告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