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热网首站施工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热网首站施工。
2.2 建设地点: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
2.3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新增热网首站2座(每台机1座,18mX8mX21m);新增热网首站系统新增热网加热器2台(每机1台,1300m2);热网加热器疏水箱2台(每机1台);热网疏水泵4台(每机2台);热网循环泵2台(每机1台);不新增设热网补水系统设施,热网补水系统设施与原系统共用。
新增热网加热蒸汽从原机组热网加热蒸汽管道上引出,送至新增热网加热器。
新增两台机热网首站的热网循环水侧与原系统热网循环水进行联络形成整体的热网循环水系统。
1号机新增热网首站8x18m,高21m,拟建设在主厂房固定端1轴南侧,毗邻原有1号机热网首站建设。
1号机新增热网首站分三层布置,零米层布置热网循环水泵和热网加热器疏水泵,中间层标高6.30m,布置热网加热器疏水箱以及电气专业新增配电室。运转层标高12.60m,布置热网加热器。
2号机新增热网首站8x18m,高21m,拟建设在主厂房扩建端16轴北侧,毗邻原有2号机汽机房建设。
2号机新增热网首站分三层布置,零米层布置热网循环水泵和热网加热器疏水泵,中间层标高6.30m,布置热网加热器疏水箱以及电气专业新增配电室。运转层标高12.60m,布置热网加热器。
2.4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首站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具备投产能力。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热网首站施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热网首站施工。
2.6标段范围
2.6.1厂内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热网首站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新增首站基础、土建结构、建筑以及相关建筑安装工程;
(2)新增首站内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支墩、埋件等;
(3)本工程涉及的厂区部分土建工程,包括管道支架、支墩、厂区道路移位、厂区地下设施移位、厂区地下管道施工等;
(4)本工程涉及的原汽机房部分土建工程,包括增补管道支架埋件,原有结构补强等;
(5)本工程范围内其他相关土建工程;
(6)本工程涉及的主辅设备安装施工;
(7)涉及的工艺系统管道、支吊架及保温油漆等安装施工;包括热网加热蒸汽系统管道、热网循环水系统管道、热网加热器疏水系统管道、安全阀排汽系统管道、辅机冷却水系统管道、热网加热器相关系统管道等;
(8)涉及的电气、热工仪表、自动化控制专业安装施工,控制系统的安装及配合调试;
(9)涉及的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专业安装施工;
(10)本工程涉及的其他相关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应在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必要时提供合同原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从事火电厂机电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1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