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2021年第十八批综合智慧能源工程设计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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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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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北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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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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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工程设计框架招标 |
2021 年 7 月-2023 年 6 月范围内所有综合智慧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完成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到完成设计工作的 |
2021 年7 月-2023 年6 月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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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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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范围为参考参数及数量,具体内容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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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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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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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
1 |
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工程设计框架招标 |
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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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至少两年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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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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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ISO14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没有纳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行为,没有处在《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处在《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超过两年的除外)。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 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 8. 本次框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电力相关专业); 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近 5 年(2016 年 6 月-2021 年 4 月)完成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相关设计项目 2 个。 (2)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工作范围的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设计总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5 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3 个及以上电力相关项目(已竣工) 的设计总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施工图、用户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等)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