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 

上海市交通学校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学校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单位上海市交通学校行政区域上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交通学校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交通学校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19: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2、  3、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自负盈亏承包服务,无预算)
4、 项目主要内容:上海市交通学校(浦东新区呼兰路883号)食堂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服务期限: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期内,经年度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 服务 经营期内,经年度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其他资质要求: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5)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
3、本招标公告的有效期至2021年7月13日止。
4、投标人
5、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交通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