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窗帘装饰、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 2917 号 67 栋 1 单元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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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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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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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办 |
甲方坐落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 |
起止日期暂定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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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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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楼物业服 |
大道南段 2917 号 67 栋 1 单元楼栋内 |
2021 年 8 月 1 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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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
物业服务。 |
至 2024 年 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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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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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窗帘装饰采购 |
按照要求为四川电力有 |
合同签订后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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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天府新区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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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9m2)提供功能完整的符合国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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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行业标准的窗帘装饰,并按照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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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要求安装到位。窗帘装饰区域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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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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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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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层大堂、领导办公室、部门主任办公室、开放办公区、会议区、餐厅等。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窗帘制作、安装时所需费用,还应包含窗帘设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用、税金、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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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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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 |
按照要求,为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办公楼提供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功能完整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办公家具,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安装到位,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及质保。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家具费用,还应包含家具图纸深化设计费、运输费用、装卸费、安装费、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用、税金、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
采购人向中标人确认订单之日起40 日内交货,并于交货后 10 日内完成安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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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1.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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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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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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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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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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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需 |
1 |
天府新区办公楼物业服务 |
具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1.3 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以上标准认证证书。 1.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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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及系统所属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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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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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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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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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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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投标人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营业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2.2 投标人应具有近 3 年内(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1 个国家政府机关或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及以上单位物业管理合同(必须包含会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及相关服务)业绩且服务面积不低于 1 万平米或年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年。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同类工作业绩,合同周期内年龄不大于 50 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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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窗帘装饰采购 |
1 基本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专项资格要求 (1) 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窗饰或窗帘; (2)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以上类似窗帘项目供货业绩 (3) 投标人在成都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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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 |
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主体制造商或其分公司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 分公司和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 (3) 投标人提供家具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7)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8) 在近五年发生过两次非招标方原因弃标行为的承包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500 万以上类似办公家具供货业绩(产品含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沙发、餐桌椅等相关采购项目); (2) 家具产品制造商在成都区域有售后服务机构及长期服务体系,分公司或代理商投标须有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在成都区域制造商没有售后服务的必需做出售后服务承诺;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