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F项目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约27万m3的建筑垃圾处理。招标内容与范围:
(1)HLF项目厂区内建筑垃圾中转场管理、分拣等工作;
(2)从HLF项目厂区内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厂外处置;
(3)厂区外垃圾堆放场地(租赁或自有场地)、管理、维护(推平、除尘等)等工作;
(4)承担厂内、外垃圾堆放点的环保方案制定、环保措施实施及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为准。
计划工期: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潜在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潜在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4)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潜在投标人在集团内无不良诉讼记录
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无。
(2)技术负责人:无。
(3)其他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 或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的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含合作企业的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5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17时3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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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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