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建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7 月07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07 月14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7 月27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7 月27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冬奥展示中心设计与建造项目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0 年12 月15 日,集团成为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合作伙伴,享有“北京2022 年冬奥会赛时在奥林匹克公共区开展现场展示活动”的权益。为落实集团冬奥品牌权益,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集团计划设置冬奥展示中心,用于赛时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本项目位于奥林匹克公园17 号地(鸟巢西南方约500 米),项目红线长80m,宽14m(具体以北京冬奥委出示的要求为准),在红线区域内展示中心计划长控制在60m 以内,宽控制在12m 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700m2 以内,剩余部分设计为室外展示互动区域(建议整体建筑物居中偏西,为东侧入口留出空间)。按冬奥组委要求,不设置地下基础、不设独立卫生间、采取电力供暖、现场承重每平米不超过300 公斤(建设、拆除过程中也不得超过)、高度不超过7.5m。本项目为EPC 总承包项目,包括对冬奥展示中心设计、搭建、布展、运行
维护、设备设施调试、保修与撤展恢复等。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
冬奥展示中心设计、搭建、布展、运行维护、设备设施调试、保修与撤展恢复等。其中搭建、布展以及撤展恢复均按工程项目进行严格要求,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的租赁及采购均由承包方负责,撤展后由承包方负责处理,期间费用按租赁计算。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区域内全部设计(包括室外互动区域设计),出具内外部设计效果图,出具建筑、结构、机电、建筑装饰装修和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图纸及整体项目施工方案(以环保材料与可再利用的物料设备为设计导向,减少撤展产生的废料);工程施工图预算、竣工图;
(2)搭建、布展:与场地管理部门的协调及一切相关手续办理,红线范围内全部设备设施的搭建、布展以及数字产品制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环境改造(包括树木修枝、灯杆拆除、东侧及南侧下沉式围栏包裹装饰)、建筑结构搭建与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施工;内部消防、暖通、电力电子系统、安保系统、监控系统、灯光系统;场地实景、艺术品、数字内容制作(完成作品版权归集团所有);多媒体总控系统的集成和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调试等;设施设备租赁、购置与安装;展板、展具、展柜、模型等购置制作与安装;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多媒体播放资料制作等;残疾人通道;室外互动区(包括艺术装置);展厅的试运行。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租赁以及采购。
(3)项目验收:配合项目验收以及应由报价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承包范围内所有系统完整,满足使用要求。
(4)运行维护:
1)展厅营销:前期预热、互动活动与数字内容制作、线上展示;
2)建筑红线范围内全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公共设施、外立面、钢结构、设备、设施、展示物、电力及电子系统、暖通系统、安保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灯光系统、多媒体系统、数字内容等的维护保修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为展示中心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展示物、电力及电子系统、暖通系统、安保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灯光系统、多媒体系统、数字内容等提供技术支持;
4)准备足量易损件的配件或替换品(例如电子屏、灯泡、踢脚板等),便于及时更换;
5)承担施工运行撤展期间展示中心发生的外部收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网费等)。
(5)撤展恢复:
1)拆除:与场地管理部门的协调及一切相关手续办理,红线范围内全部设备设施的拆除,拆除过程中保证各设备设施完好。
2)恢复:按园区管理会与冬奥组委要求,拆除建筑并恢复地面与原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瓷砖、排水沟、盲道、路灯等),需要与展示中心搭建前外观上保持一致,并保证质量合格;
3)物料、设备设施的处理:
①租赁设备、设施、材料的维护、修复以及归还;
②其他材料与设备处理: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投标价格只考虑期间使用费用;
③发包商提供的材料、设备、设施、模型等由承包人维护、修复以及归还
(6)展示中心内展陈实物模型的所有权及图片影像资料的使用权购置、版权(最终归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决定处理方式,承包人执行);
(7)竣工验收以及应由承包方完成的其他工作,承包范围内所有系统完整,满足使用要求。
(8)承担设计、施工、拆除全过程中的一切工程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包括质量、安全、消防、被处罚责任及外部收取相关费用、罚款等;承担与场地以及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及一切相关手续办理和费用。
(9)在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拆除恢复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与其他管理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中发包人立场(包括但不限于应履行义务、相关责任)、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北京重大办、场地以及设施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办理必要相关手续、申请所需相关文件、执行整改等,承担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被处罚责任及相关费用、罚款等。
2.3 计划安排
2021 年7-9 月,工程进场搭建和音视频内容制作;10-11 月调试和设备试运营;2021 年12月-2022 年3 月,正式运营;2022 年4 月,撤展,场地恢复(最终以奥组委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以下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通用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④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⑤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验收的展厅展馆项目面积在800㎡以上(须提供合同文件、验收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自2018年1 月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须成功担任过已完工验收的展厅展馆项目面积在800㎡以上(须提供合同文件、验收证明)的项目经理,并出具业绩证明,安全员B 证。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 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 年7 月7 日09 时整至2021 年7 月14 日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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