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甘肃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尿素。预估采购总数量7880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预估量(吨) |
预计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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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吨/年 |
西固热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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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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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年 |
兰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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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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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年 |
靖远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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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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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吨/年 |
兰州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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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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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吨/年 |
范坪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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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本次尿素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交货期:订单生成后10-15日内交货。
2.4 供货范围: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电厂尿素供货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以外,还须提供2020年度累计尿素(投标品牌)供应量不少于3000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署盖章页,供货范围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07月08日9:00起至 2021 年07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