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给液氨品质要求及系统技术条件,按照合格品液氨(纯度99.6%)报价,并承诺负责无偿运输及液氨品质化验。本批次采购液氨根据合同有效期内的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据实结算。买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家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液氨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7月8日9时0分起至2021年7月13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