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1-2023年度列车车厢及胶带机防冻液喷洒系统外委运维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4222,招标人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对两套装车站煤炭运输列车的车厢内壁(四壁、底板)进行防冻液喷洒,确保不出现车体粘煤现象;
2.1.2.对地面生产系统胶带及电厂输煤系统M701、702胶带(含驱动站、胶带机机头机尾及转载点滚筒)进行防冻液喷洒;服务期内冬季对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清洗装置提供防冻液,春秋夏季其它时间供水;
2.1.3.对列车防冻液喷洒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及所有涉及本业务的检修等工作,包括喷洒站、拌料车间、仓库、办公区、储料罐、储料池、空压机、运输车辆等所有与防冻液喷洒业务相关的设备、房屋;
2.1.4.对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防冻粘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配件更换、检修等工作,包括喷洒站、拌料车间、胶带机机尾喷洒装置、胶带机防冻粘自动喷洒装置、喷头、管道、仓库、储料罐、储料池、空压机等所有与防冻液喷洒业务有关的设备、设施和房屋。每班次对设备进行点检,根据点检问题进行维修处理;每个月对所有润滑点进行润滑保养,对电气设备进行除尘;按照空压机保养要求定期按时进行空压机维修保养;每季度对所有罐体、池子、管道进行一次清洗请清淤;每年对所属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一次维护修缮;合同期结束前,对室内屋顶、地板、门、窗户窗帘进行修缮密封;
2.1.5.防冻液停止喷洒期间至少留守1人,满足本业务有关的设备、设施和房屋的巡视检查,同时负责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清洗装置供水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2.1.6.业务开始前,投标人对部分防冻液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胜利能源2021-2023年度列车车厢及胶带机防冻液喷洒系统外委运维项目。本项目采购共分1包。
2.3其他:服务期为两个年度,每个年度防冻液喷洒时间一般为7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和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具体喷洒业务开始和结束时间依据实际气温情况由招标方具体确定。
服务期内:地面生产系统胶带煤炭预估生产量为3500万吨;铁路装车煤炭运输预估发运量为2200万吨(其中含极寒天气下运输预估发运量为1100万吨);至电厂输煤系统701胶带机煤炭预估生产量为1300万吨。
特别告知:本招标文件中所明示的煤炭生产量、发运量均为估算值,不作为投标人中标并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本业务合同终止的依据为下列条件之一:
(1)实际服务时间到达约定时间期限(即2个年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终止。
(2)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预估总金额,合同终止。
即:结算金额=列车防冻粘结算金额+流向装车系统胶带机防冻粘结算金额+流向M701胶带机的防冻粘结算金额。
其中:列车防冻粘结算金额=列车撒防冻粉与列车防冻液同时喷洒结算金额+列车防冻液单独喷洒结算金额;列车防冻粘结算金额=铁运列车撒防冻粉与列车防冻液同时喷洒期间铁路装车实际发运量*列车撒防冻粉与列车防冻液同时喷洒分项报价(含税)+列车防冻液单独喷洒期间铁路装车实际发运量*列车防冻液单独喷洒分项报价(含税)-考核金额;
流向装车系统胶带机防冻粘结算金额=流向装车系统胶带机的煤炭实际生产量*流向装车系统胶带机防冻粘分项报价(含税)-考核金额;
流向M701胶带机的防冻粘结算金额=流向M701胶带机的煤炭实际生产量*流向M701胶带机防冻粘分项报价(含税)-考核金额。
注:其中铁路装车实际发运量以招标人认定的月度销售报表数据为准。煤炭实际生产量以招标人认定的生产系统参照皮带秤称重数据产生的生产报表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即招标人)生产计划的变化调整受商品煤市场需求的影响而必然发生,由此可能导致合同暂列总价款的不能完全实现,乙方(即中标人)已经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风险。
合同履行期间,地面生产系统存在破碎站移设系统和增设选煤系统的可能,乙方(即中标人)做好相关设计方案的配合。由此可能增加的喷洒量不做调整,乙方(即中标人)已经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风险。乙方中标价即视为已含本风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使用的散装颗粒货物运输用防冻液需由国家铁路(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扫描件,检验合格报告签发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的列车车厢防冻液喷洒或胶带机防冻粘业务运行维护服务类合同业绩,且所服务地点具备每年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最低平均环境温度低于零下15℃的严寒气候特点(以中国气象网查询的合同履行地气温结果为准),提供合同履行地气象部门或中国气象网(http://www.weather.com.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列车车厢防冻液喷洒或胶带机防冻粘业务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另须提供该业绩合同对应不少于100万元的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不重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的列车车厢防冻液喷洒或胶带机防冻粘业务运行维护服务类的经验。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业绩投标文件中人员组织配置清单,或者具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人员组织清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6个月(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