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物业委托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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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8日 20:3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物业委托项目; 服务 续签合同前应通过招标方满意度考评,若不达标,用户可单方面终止协议。次年续签的合同金额按当年预算为准, 如遇国家或上海市工资福利等政策性调整导致中标单位人力成本上升,该上升部分成本原则上由招标方和中标单位双方共同承担。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在脱单期内(2021年7月1日至新中标单位正式入驻服务的期间)由原服务单位继续为采购人按原合同条款提供物业服务,并依法履行原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如该项目中标方不是原服务单位,则新服务单位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的日平均费用(按工作日按实结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2021年7月1日至新服务单位入驻期间的服务费用。本项目实施“一招管三年,一年一签”方式。本次招标结论3年有效,分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单位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单位只能确定一家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单位中标无效。8、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查询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9、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10、现场服务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岗位的职业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 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 最近一次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响应单位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等收据; 5 、 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7、上述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材料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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