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备公司5T整合项目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公司5T整合项目设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各包均为设备采购,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系统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工作(包含探测站及机房内的服务器、终端安装)。供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物资名称(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 |
所属分公司及交货地点 |
第1包 |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
THDS-B(含2套复示终端) |
套 |
17 |
准格尔分公司 |
THDS-B(含8套热轮探测功能装置) |
套 |
8 |
准格尔分公司 |
||
第2包 |
铁道车辆运行品质轨旁动态检测系统 |
TPDS |
套 |
2 |
准格尔分公司 |
第3包 |
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旁声学诊断系统 |
TADS |
套 |
2 |
准格尔分公司 |
第4包 |
货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 |
TFDS |
套 |
2 |
准格尔分公司 |
第5包 |
轮对尺寸动态检测系统 |
TWDS |
套 |
1 |
准格尔分公司 |
2.1.2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该项目所有包交货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安装仅包含机房、服务器、终端安装)。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交货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第1包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销售业绩(须明确标的物包含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为无效业绩。
(2)第2包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销售业绩(须明确标的物包含铁道车辆运行品质轨旁动态检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为无效业绩。
(3)第3包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销售业绩(须明确标的物包含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旁声学诊断系统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为无效业绩。
(4)第4包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销售业绩(须明确标的物包含货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为无效业绩。
(5)第5包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销售业绩(须明确标的物包含轮对尺寸动态检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第1、2、3、4包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总公司或铁总各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技术鉴定,并出具评审文件或者科学技术成果评审文件或者科学技术成果评审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