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建项目管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提款箱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HNXJYY(2021)025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提款箱采购项目,提款箱型号:4726型 (容量为可装240万元人民币[百元钞]),规格470cm×370cm×260cm。
4、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提款箱采购项目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1质量要求:招标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4.2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五天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注: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的税费、运输、管理、存储费用等,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提款箱采购数量约250个,报价按每个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50 元/个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供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3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6.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中国邮政集团 岳阳市 提款箱采购保证金”字样。
账 号: 1907066409200024477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必须到账(以代理公司查询到账为准)。
8、招标文件的
9.4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
10、样品的递交:
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一致,样品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供应商需提交所投标段的样品,按标段密封提交。
11、开标:
11.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 开标
11.3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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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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