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司主楼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服务公司主楼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综合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主楼(建筑面积共计 61590.82 平方米)室内各指定区域及大堂绿植租摆和养护(约 2500 盆)、会务临时绿植租摆和花艺布置、院内节日花坛设计和摆放以及为国家能源集团主楼院区提供园林(占地面积约 985 平方米)绿化养护服务等服务。
2.1.2 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国家能源集团主楼(建筑面积共计 61590.82 平方米)室内各指定区域及大堂绿植租摆和养护(约 2500 盆)、会务临时绿植租摆和用花、院内节日花坛设计和摆放以及为国家能源集团主楼院区提供园林(占地面积约 985 平方米)绿化养护、栽种等服务,要求配备 1 名驻场负责人,3 名现场养护人员(室内 2 人、绿化养护 1 人)负责对绿植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等日常养护、配备和管理。
服务地点: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 26 号国家能源集团主楼
合同类型:暂估总价,按中标单价定价方式据实结算,2年预估合同总额196万元(不代表实际结算金额)。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供3个绿植租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金额不能低于8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部分结算发票(提供同一业主的多份合同只认定为一份业绩,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间)。提供合同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若合同内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可提供合同向对方的盖章说明文件。
说明: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18年1月1日,合同服务截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仍可认定为有效合同。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6 16:30:00。